星展銀行(台灣)(下稱「本行」)為回饋星展信用卡持卡人,特別推出星展信用卡「紅利點數商品兌換」活動(下稱「本活動」),提供累積活利積分、飛行積金、現金積點/現金紅利或PChome聯名紅利點數之指定星展信用卡(下稱指定卡別)之正卡及附卡持有人(以下合稱「持卡人」),以㇐般刷卡消費所累計之活利積分、飛行積金、現金積點/現金紅利或PChome聯名紅利點數(以下合稱「紅利點數」)兌換禮品、憑證、服務或其他項目之回饋選擇(以下合稱「回饋項目」)。所有參加本活動之持卡人均應遵守以下條款(下稱「本條款」):
一、參加條件:
二、本目錄活動之有效期間:
本目錄之商品常駐兌換期間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但本行得事先於官網或帳單訊息通知終止或更改兌換期間,實際兌換期間請以本行官網及動感活利網公告為主,持卡人不得異議。本手冊之兌換商品,因數量有限,先申請先兌換,換完為止。本行有權依據市場供需情況隨時新增、減少、變更或調整本手冊兌換商品之項目。
三、紅利點數累積方式與適用範圍:
詳細內容請參閱信用卡權益手冊或本行網站說明。
四、紅利點數性質:
紅利點數於兌換取得回饋項目前並不構成持卡人之資產,且紅利點數不具任何金錢價值,持卡人不得要求提供目前本行未提供的兌換項目,包括但不限將紅利點數折算成現金或轉讓予其他持卡人或任何第三人或給予其他非回饋項目之給付。
五、兌換/換購方式及標準:
六、紅利點數有效期限:
除現金積點於每期回饋後,自該回饋週期之帳單結帳日開始計算有效期限 18個月以外,飛行積金、活利積分、現金紅利及PChome聯名紅利點數之紅利點數在持卡人持有該信用卡期間內均為有效。持卡人若有以下任㇐情事者,所有未兌換之紅利點數將自動失效:正卡持卡人自行停用信用卡、持卡人掛失卡片超過三個月未完成補發新卡手續、持卡人被本行依信用卡約款終止該卡片之契約或卡片到期未獲本行續發新卡,或有違反信用卡其他約定事項等情事。
七、回饋項目特別約定:
八、法律關係:
九、持卡人使用各項回饋項目前,應詳閱相關之說明。
十、為完成兌換回饋項目之目的,持卡人同意本行將持卡人所填寫的個人資料提供予參加廠商。
十一、本條款未盡事宜,悉依依本行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