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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展豐盛私人客戶」客戶推薦計畫
成功推薦最高享推薦禮NT$40,000

活動期間:202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止
星展(台灣)銀行存款客戶
成功推薦親友成為星展豐盛私人客戶新貴賓
可獲享尊榮薦賞禮
成功推薦定義請詳見活動說明
成功推薦 1 位親友
成為「星展豐盛私人客戶」新貴賓獲享
被推薦人往來總資產 * NT$3,000(含)以上
21000
質感十選電子商品禮券**
卓越名品,風格淋漓展現
被推薦人往來總資產 * NT$5,000(含)以上
40000
質感十選電子商品禮券**
臻選雋品,盡享尊榮禮遇
成功推薦 1 位親友
成為「星展豐盛理財」新貴賓獲享
被推薦人往來總資產 * NT$200(含)以上
3000
質感十選電子商品禮券**
增添生活色彩
被推薦人往來總資產 * NT$1,500(含)以上
10000
質感十選電子商品禮券**
恣意打造美好生活的無限想像
 *上述成功推薦禮,僅得擇一門檻,不得重覆兌換。往來總資產標準僅限本活動推薦資格認定,有關「星展豐盛私人客戶」及「星展豐盛理財」各項客戶權益,請依相關權益說明辦理。
**十大品牌擇一使用,品牌包含:遠東百貨、遠東SOGO、台北101、微風百貨、家樂福、全聯、全家、統一集團、全國電子、漢來美食(電子商品禮券使用方式及限制請詳禮物函之說明)。

以上活動例圖僅供參考,如對電子商品禮券使用上有相關問題或對其服務事項有任何爭議,皆由提供商品禮券之供應商負責處理。若欲兌換之禮券已兌換完畢,本行有權以等值禮券替換。
【「星展豐盛私人客戶」客戶推薦計畫】
最新活動說明
  1. 活動期間: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 活動推薦人資格:
    (1) 在星展銀行(台灣)(以下或簡稱「本行」)持有存款帳戶且年滿18歲(含) 以上之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客戶(排除企業法人戶、OBU戶),經本行邀請後可成為推薦人,若推薦人於領取禮券時,經本行審查不符合前述資格,其所累積之兌換權益將自動取消且兌換權益不得轉讓第三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之定義:個人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且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者;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而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一百八十三天者。 參加者同意以本行審查認定結果為準。)
    (2) 本活動推薦人恕不包括僅持有信用卡或貸款帳戶之客戶、或美國公民、美國居民、有美國永久居留權或具美國人指標 (未簽署 W-8BEN 表格或已過期),或留存於本行之通訊地址在歐盟(EU)、英國或歐洲經濟區(EEA)國家者。凡客戶具有美國公民、居民或有永久居留權之身分應據實告知本行,若在完成推薦後,本行發現客戶有不符推薦人資格情形者,視同該客戶自始不具推薦人資格,且恕不予兌換禮券。
  3. 被推薦人資格:
    (1) 非本行之存款客戶均可成為被推薦客戶(即未曾在本行開立任何存款帳戶或已關戶達6個月以上之客戶),但不含本行薪資轉帳戶、企業法人戶、OBU戶、星展(台灣)員工,亦不包括通訊地址或居住國家於歐盟(EU)、英國或歐洲經濟區(EEA)國家者
    (2) 被推薦人曾經透過本行既有客戶成功推薦成為「星展豐盛理財」或「星展豐盛私人客戶」,於帳戶結清六個月後,透過相同推薦人重新推薦申請往來且再度符合「星展豐盛理財」或「星展豐盛私人客戶」資格者; 或被推薦人為本行「一般客戶」轉換為「星展豐盛理財」或「星展豐盛私人客戶」者,皆不符合本活動被推薦人資格。
    (3) 被推薦人開戶之日期不得早於推薦人之開戶日期,且被推薦人與推薦人不得為同一人,亦不得互相推薦。若有多位推薦人同時推薦同一被推薦人,僅限本行收到第一位於活動網頁上完成網路推薦程序且其被推薦人成功開戶者,得為符合資格之推薦人。
  4. 依被推薦人開戶當月之帳戶類別、在本行往來總資產及其持續期間,推薦人將可按本活動辦法獲得推薦禮券,推薦資格不得轉讓。
  5. 成功推薦定義:本活動推薦人須於2024年12月31日前透過網路推薦方式,成功推薦親友成為本行「星展豐盛私人客戶」/「星展豐盛理財」新客戶,且於推薦人領取推薦禮之前須維持有效存款帳戶,此外,被推薦人須符合上述第 3點資格及以下任一條件,始達成「星展豐盛私人客戶」/「星展豐盛理財」新客戶資格。
    a) 「星展豐盛私人客戶」新客戶且往來總資產*NT$5,000萬 (含)以上,是指被推薦人開戶次月月底前,在本行帳戶之月均額總資產*達成等值新台幣5仟萬元,並連續維持5個月。
    b) 「星展豐盛私人客戶」新客戶且往來總資產*NT$3,000萬(含)以上,是指被推薦人開戶次月月底前,在本行帳戶之月均額總資產*達成等值新台幣3仟萬元,並連續維持2個月。
    c) 「星展豐盛理財」新客戶且往來總資產* NT$1,500萬(含)以上,是指被推薦人開戶次月月底前,在本行帳戶之月均額總資產*達成等值新台幣1仟5佰萬元,並連續維持2個月。
    d) 「星展豐盛理財」新客戶且往來總資產* NT$200萬(含)以上,是指被推薦人開戶次月月底前,在本行帳戶之月均額總資產*達成等值新台幣2佰萬元,並連續維持2個月。
    *上述「總資產」定義,請參閱以下第6點說明。
  6. 被推薦人帳戶資金來源不得為本行其他客戶帳戶資金互轉再行匯入,「總資產」係包括各存款帳戶餘額、各投資商品之投資現值(以本行提供之參考價格計算之,如無參考價格,則以投資商品之名目本金計算)及經由本行投保之各項有效保單所繳交之累計保險費加總計算。星展豐盛理財客戶帳戶之月均額總資產若未達NT$200萬元之最低要求者,應支付本行帳戶管理費每月NT$500整。
  7. 網路推薦方式:推薦人須於本行「星展豐盛理財」/「星展豐盛私人客戶」客戶推薦計畫之活動網頁,點擊《馬上推薦》完成線上填寫推薦表單,最晚於被推薦人開戶當月月底前完成「網路推薦」預約開戶申請,始符合網路推薦資格。
  8. 推薦人於推薦親友前,須告知被推薦人並取得其同意,因參與本活動之目的,會將被推薦人之姓名、聯絡電話、地址、email等個人資料提供予本行作為服務推廣及產品行銷之特定目的使用,本行就被推薦人個人資料僅限於本活動期間內,於特定目的必要之範圍內使用,若被推薦人欲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之權利,請與本行聯絡。推薦人於推薦親友前,並須向被推薦人告知,請其至本行網站公告之法定公開揭露事項詳閱星展銀行(台灣)「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與國際傳輸告知書」。推薦人未依本條規定辦理或被推薦人嗣後就本活動向本行提出有關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爭議者,該推薦視為無效。倘推薦禮已領取者,推薦人應予返還。
  9. 禮券兌換方式:被推薦人完成開戶且推薦人符合成功推薦資格後,本行將於被推薦人開戶月起算第五個月(適用於推薦「星展豐盛理財」新客戶之月均額總資產連續維持新台幣200萬元/1,500萬元者 及「星展豐盛私人客戶」新客戶之月均額總資產連續維持新台幣3,000萬元者)或第八個月(適用於推薦「星展豐盛私人客戶」新客戶之月均額總資產連續維持新台幣5,000萬元者),邀請推薦人至星展銀行(台灣)各分行申請兌換推薦禮,所提供之禮券經兌換領取後,除當場發現損毀或瑕疵外,不得要求退換貨更新,亦不得折換現金或其他商品/服務,遺失恕不補發。本行保留變更等值禮品之權利。
    本活動推薦禮最後領取時間為2025年8月31日,逾期未完成兌換及領取視同放棄。推薦禮數量有限,若推薦禮兌換完畢,本行有權以其他禮品替代,不另行通知。
  10. 質感十選電子商品禮券可換取該公司同等金額之商品,不限兌換及使用期限,但不得零售、轉售或兌換現金。本券為不記名,任何人持本券皆可使用,請自行妥善保管,如遺失或遭他人盜用,將不再補發。
  11. 質感十選電子商品禮券於發售時已開立統一發票,兌換商品時開立銷售明細表,故無法參與十大品牌通路因消費累計之贈獎活動,其使用方式及限制請詳禮物函說明。
  12. 推薦人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客戶(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之定義,請見第2點),參加本行活動所得禮券,本行將依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就禮券所得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13. 本活動所提供之禮券,係由星展銀行(台灣)向廠商購買,詳細使用說明與限制,應依禮券發行單位之規定辦理。星展銀行(台灣)非禮券發行人,與發行人間無合夥、經紀、代理或保證關係,對禮券之生產製造及服務不負任何擔保責任,其瑕疵與使用疑義請逕洽各發行單位。
  14. 所有星展銀行(台灣)員工不得參加本活動。
  15.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視為已詳閱並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之行為,本行除得取消其參加或獲取贈品資格外,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16. 本活動不得與星展銀行(台灣)之其他優惠活動併用,推薦人及被推薦人僅得各選擇適用其一,其他優惠活動以本行公告內容為準。
  17. 本活動有關推薦人資格、被推薦人資格、成功推薦、領獎資格之認定,概以本行審查認定結果為準。如有疑慮或發現活動參與者不符資格、資料造假、或不實推薦等行為,本行有拒絕客戶參與本活動與取消客戶兌換禮品資格之權利。
  18. 星展銀行(台灣)保留修改、解釋、暫停、取消、終止本活動之權利,變更後之活動內容將於星展銀行(台灣)網站公告後生效。本活動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辦理。本活動相關訊息如有調整,將另行公佈於活動網站。本活動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相關法律辦理。
立即致電 客服專線 0809-002889 或 02-6602-0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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